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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日期:2008-10-08]

国际交流学院

关于教师教学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修订稿

为了保证学院的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我学院国内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质量,加强学院对HND项目学生、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加强学院对教师的教学和管理,特作出有关规定如下。

一、教师教学管理

1、教师应履行教师义务和教师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教师应为人师表,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教育,教书育人。

3.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教师应遵循语言教学规律,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尽量使用目的语授课。教学中要注意知识准确,因材施教,方法灵活,注重教学效果。

5、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负责该课程的主讲(指导)、安排并组织好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各环节教学活动,完成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6.教师应不断更新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用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学院鼓励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学习,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7、把好教学质量关。按照《betway精英版 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的规定》,注重对学生的平时的训练,加大学生平时作业和成绩的管理;做好课程的考核和学生成绩评定工作。课程结束时应负责出试题、评阅试卷,参加学院组织的监考及考试工作,并做好试卷分析与课程小结、成绩录入等工作。

8、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参与学院或教研室的有关教学讨论或教学研究活动,认真做好教学岗位上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

9.教师负责该课程的教学资料及相关教学辅助资源的建设,包括电子教学资源的建设。

二、教学纪律

1、教师上课时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2.教师应严格执行betway精英版 教务处及国际交流学院有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必须按课程表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执教期间应遵守考勤、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有病、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者,需履行有关请假或调课手续。

3、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学纪律,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串课或找人代课(或代指导)。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课教学事故处理。若特殊情况需提前下课等,须向教务部说明情况,擅自提前下课和上课迟到者均视为教学事故,将按照《betway精英版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调课的有关规定

1、教师要遵守betway精英版 的教学管理规定与教学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2、如确需请假、调课或串课,需履行调课的有关手续。教师本人必须提前向分管院领导提出申请,同时还需向学院教务部(办公室)说明,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同意后方可停、串课。

四、教师记录学生考勤工作的暂行规定

1、教师应负责课堂纪律,每次上课时应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保证教学的正常、有序。对旷课学生,按《betway精英版 学生违纪处分条列》中有关规定执行。

2.对缺课较多等情况,可根据《betway精英版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消该生的考试资格。

五、关于教案的规定

1.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杜绝授课随意性,教师应认真备课并写好(纸质、电子)教案,同时鼓励教师使用PPT电子演示教案。

2.教研室不定期抽查教案,提出修改建议,督促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

每学期教师应根据所担任的课程将教案整理成册,自行保管,学院在学期中或学期末检查。

六、有关聘用教师的规定

为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求:

1、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凡受聘教师一律要求填写《教师登记表》并附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2、每一学期末对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考核情况随时通报各教师本人。

3、凡从事教学的教师,如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不佳者,将不再聘用。

七、教师命题、成绩评定及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

1.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命题,命题的内容应涵盖该门课程该学期所学的内容,命题的形式和类型应多样。注意严格把握试题的质与量。

2、期末考试试题,要求出两套试题(AB卷),并须附相应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3、期末试卷、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

4、试卷的保密性要强,不得向学生指定或暗示考试范围。

5、教师应提前将考试题送交教研室主任审定,经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打印。未经审批视为无效试题。

6、学期成绩的评定,教师应根据《betway精英版 本专科生成绩管理的规定》,根据学生的平时作业、出勤、期中考试(或平时测验)、期末考试等给学生评定结构性学期成绩。

学期成绩的比例,平时成绩(出勤、作业或平时测验)等40—50%,期末考试成绩50—60%

7.试卷,考试成绩评定后,全部试卷需存档。

八、教师监考的规定

1、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由学院教务部统一安排。

2、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开考场。

3、监考人员在监考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违纪现象要及时严肃处理。

4、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5.对考场中学生作弊的情况应填写书面材料报送学院学工部。

九、教师填写和报送学生成绩单的有关规定

1、任课教师在学期考核结束后,对学生成绩应及时阅卷、同时填写《学生成绩单》,并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2、打印《学生成绩单》3份,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教务部存档,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重新填写。

3、填写成绩要求准确无误,如填写有误需更改时,教师本人应在更改处签字或盖章。

4.送交成绩单的同时,也要提交缺考、补考、缓考学生名单并说明原因,由学院教务部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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