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下载专区→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加强科研创新平台使用和科研成果录入的通知

    [日期:2022-03-1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年度科研业绩审核和绩效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科研人员取得科研成果后及时在“科研创新平台”中准确填报成果信息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附件1

    2.各类成果须由第一完成人按照完成人排序如实填写,其他次序完成人请勿填报。填报前首先查询本人已有记录,避免重复填报。

    3.各单位科研秘书须于3月末、6月末、9月末、11月末对学院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

    4.各单位新增人员由本单位科研秘书负责账号开通


    联系人:马少薇1504836994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