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得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教财字[2007]49号)和《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校发[2017]5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真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健全组织,规范程序,精心布置,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完成本次认定工作。
2、本次认定对象: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3、此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使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具体网址及说明见附件2)中的贫困认定来完成,各学院应组织新生对系统的使用方法和程序进行培训和指导。各班级应以班会的形式组织新生学习《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使同学们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与程序。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2018-2019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及其它学校和社会的资助。这些资助项目都对学生的贫困资格和贫困等级有直接要求,因此班主任、辅导员必须深入班级,亲自参加、主持本班的认定工作,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请程序(四级认定)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2018-2019学年申请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由学生本人登陆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办法:学生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登陆,进入贫困认定,点击贫困认定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其中包括《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选和认定过程严格按照《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审批: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认定申请,然后各学院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批。被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填写的《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交学院存档。
4、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依据各学院提交的名单完成审核汇总后,提交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公示五天。
三、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5日期间完成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批及认定工作材料的报送。各学院报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学院新生总人数;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人数;评议过程;评议结果;各档次学生数;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院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汇总名单,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徐老师 4392411
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三楼南侧(310室)
郑老师 7383466
附件1:54 关于印发《betway精英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附件2:贫困认定注意事项及使用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8日